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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10愛眼守則
學童八歲以後視力發育較為穩定,開始學電腦較為適當。為了視力健康,建議國小二年級(含)以下學、幼童不宜操作電腦,宜從事戶外活動。
l 如須操作電腦時應在師長指導下正確操作。
l 眼高=螢幕內框上緣高,視線對準螢幕中央之俯角應為10-20度。
l 眼睛與螢幕平行距離維持70-90公分(約成人整隻手臂伸長之距離)。
l 操作電腦30分鐘,望遠凝視10分鐘。
l 使用15吋(含)以上的高解析度螢幕。
l 螢幕模糊速送修、視力模糊速就醫。
l 螢幕常擦拭、才有好透視。
l 視線充足光、螢幕不反光。
l 視力保健電腦停歇軟體免費下載,教育部網址為http://www2.edu.tw/physical學校衛生業務項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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