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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10愛眼守則




學童八歲以後視力發育較為穩定,開始學電腦較為適當。為了視力健康,建議國小二年級(含)以下學、幼童不宜操作電腦,宜從事戶外活動。




l       如須操作電腦時應在師長指導下正確操作。




l       眼高=螢幕內框上緣高,視線對準螢幕中央之俯角應為10-20度。




l       眼睛與螢幕平行距離維持70-90公分(約成人整隻手臂伸長之距離)。




l       操作電腦30分鐘,望遠凝視10分鐘。




l       使用15吋(含)以上的高解析度螢幕。




l       螢幕模糊速送修、視力模糊速就醫。




l       螢幕常擦拭、才有好透視。




l       視線充足光、螢幕不反光。




l       視力保健電腦停歇軟體免費下載,教育部網址為http://www2.edu.tw/physical學校衛生業務項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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