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(保)育機構停止上課及兒童請假建議
一、在什麼地區之教(保)育機構必須考慮停止上課、及幼(學)童請假事宜? |
凡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(請注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之公佈),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小學及安親班等需要特別考慮停止上課及感染幼(學)童請假事宜。
二、為什麼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教(保)育機構要特別考慮感染幼(學)童的請假事宜? |
大部份人感染腸病毒,極少會引發重症,會引起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之型別,以腸病毒71型為主,由於大多數幼童對腸病毒71型不具抵抗力,為減低造成流行及發生重症之可能性,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教(保)育機構要特別考慮感染幼(學)童的請假事宜。
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為減低該腸病毒71型病毒於群體免疫低之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小學散布,造成重症病例之機會,因此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小學之幼(學)童若經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者,建議其應請假休息,避免傳染其他同學,造成流行之可能。
三、教(保)育機構之幼(學)童感染宜請假多久? |
腸病毒可以經由腸胃道(糞口傳染)或呼吸道(口鼻分泌物)傳染。時時正確洗手及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,可以預防經由腸胃道之傳染;對於經由口鼻分泌物、飛沫等傳染,則較不容易直接阻斷,讓感染者跟其他幼(學)童適度隔離,可以減低傳染的機會。
腸病毒之傳染期與傳染途徑,請參閱「壹、認識腸病毒」。
雖然腸病毒於發病二週之後,在咽喉的病毒量已大量減少,透過口鼻分泌物傳染的危險性大量降低,因此原則上建議請假一至二星期,但由於幼童及低年級學童間容易有較親密之行為(例如:擁抱、搶(分)食物、共玩玩具等等),其彼此間之傳染機會大,再加上幼童為腸病毒重症之高危險群,因此為減低造成流行及發生重症之可能性,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,凡經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之幼童及低年級學童,惟原則上建議其請假一至二星期,實際請假時間長短,可依醫師指示彈性調整。
四、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,教(保)育機構在什麼情況下要特別考慮停課事宜?停課多久? |
依據血清流行病學調查資料,一半以上之學齡前幼童不具腸病毒71型抗體,顯示幼童對腸病毒71型之群體免疫力低,一有感染源出現則較容易造成流行。另一方面,幼童為腸病毒重症之高危險群體,一旦流行則發生重症病例之可能性較高。
基於上述傳染病預防與流行病學考量,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(含二名)幼 童經 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,表示感染已有聚集現象,為降低擴大流行之可能,可考慮停課措施,原則上建議該班停止上課一至二星期。
雖然停止上課可以減低擴大傳染的機會,但是停止上課將可能在不同地區帶來不同之社會成本,因此地方政府仍應整體考量各地區環境與生活型態差異、各教(保)育機構設施及人力負擔及相關社會成本等因素後,綜合決定是否停止上課及停止上課之時間長短。若無法採行停課措施時,建議仍應將感染幼童與其他幼童隔離,以降低傳染他人之機會。
五、幼稚園幼童在什麼情況下宜考慮停課?建議停課多久? |
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,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(含二名)幼 童經 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,原則上建議該班級停止上課一至二星期。
六、腸病毒流行之小學及安親班(以小學學童為對象者)是否需考慮停課? |
原則上小學及安親班可無須停止上課。
地方政府仍應考慮各地區環境與生活型態差異、各教(保)育機構設施及人力負擔及相關社會成本等因素後,綜合決定是否停止上課及停止上課時間之長短。
留言列表